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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人民的利益与担当

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文广新局 詹维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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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维护人民利益,引导人民担当

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,既是“以人为本”的要求,也是我们共产党人应该坚守的行为准则,维护人民利益应该成为我们共产党人的自觉行动。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利益,我们还应该正确认识人民的利益与担当的关系,教育和引导人民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,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,从而建立起利益与担当相适应的价值体系,保证党的群众路线长期坚持。

(一)自觉做到维护人民利益。维护人民利益,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,要自觉做到就更难了。因为要真正做到维护人民利益,并不是发发文件、写写文章、动动嘴巴就能做到的,而必须要有切身的感受和认识,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和严明的监督制度。共产党作为执政党,是中国人民选择的结果,是全国人民利益的代表,我们就要充分认识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,维护人民的利益,就是维护党的利益,只有这样才能象维护自身利益一样维护人民的利益。由于我们党的长期执政,领导干部中的“四风”问题会有不同程度存在,严重影响党群、干群关系,影响维护人民利益的落实,只有真正解决好领导干部“从群众中来,到群众中去”的问题,既要做到“上得来、选得好”,又要做到“下得去、退得了”,才能提高维护人民利益的自觉性。当然,我们也有能够自觉地把个人利益、党的利益、人民的利益统一起来,做一个高尚的人、纯粹的人、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的好同志,但是,严明的监督制度还是必要的,只有建立起科学的、严格的、务实的纪律保障,才能确保人民利益得到真正维护。

(二)正确看待利益与担当的关系。利益的取得与责任的担当应该坚持均衡原则,有取就有舍、有得必有失;利益与担当也应该是相对称的,不能够只要利益而不要担当,也不允许只有担当而不给利益,这是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遵循的利益观。当今时代,是一个需要担当的时代,改革开放的红利惠及人民大众,民族复兴的责任也需要人民的担当,“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”,要维护人民的利益,还得靠人民自己的担当,需要人民自己的参与。利益与担当还是相辅相成的关系,有利益就得有担当,有利益也可以促进担当的深化;有担当就应该给利益,有担当也可以促进利益的发展,两者不可以偏颇和失衡。不然的话,领导的偏颇和失衡就有可能造成贪污腐化与滥用职权,群众的偏颇和失衡就有可能造成贪得无厌与报复社会,都不利于社会的稳定、发展与进步。因此,正确看待利益与担当的关系十分重要,只有正确去看待了,才能正确去把握,才能有利于建立正确的党群、干群关系,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。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,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权力观、用人观,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教育,帮助其端正科学的价值观、利益观、责任观,以先进的思想引领行动的自觉。

(三)积极引导人民勇于担当。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,人民是社会实践的主体。人民的力量是无穷的,人民的力量也需要我们挖掘与引导,才能够真正起到引领时代潮流、创造人类文明、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。战争年代,我们党领导的人民军队能够从小到大、从弱到强,最终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,就因为我们的军队既是一个战斗队,又是一个宣传队,能够向人民宣传党的主张,发动了一场史无前例的人民战争;建国初期,我们能够顺利完成社会主义改造,实现“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”,就因为我们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,动员了最广大的无产阶级,从而发展了社会主义经济、政治和文化;改革开放以来,我们能够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,开创中国大地的真正富强和腾飞时代,就因为我们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,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了依法治国,动员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,体现了人民勇于担当的精神实质。新时期新阶段,要想圆上“中国梦”,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,就必须引导人民勇于担当,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坚持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,动员和团结一切可以依靠的力量,为共同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而奋斗。

发布时间:2014年06月13日 14:36 来源:共产党员网 编辑:燕妮 打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