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版
1 1 1

基层检察机关如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

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检察院 姜世华

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
微信扫一扫 ×
收听本文 00:00/00:00

 

提升群众工作能力,改进工作方法是关键。面对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,检察机关必须以时俱进,积极适应群众需求,改进工作方式方法,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便民、利民的各项措施,更加快捷高效地做好群众工作。比如,延伸法律监督触角,推动检力下沉,建立派驻检察室,通过开展下访、巡访、回访等活动,方便群众举报、申诉和控告,搭建服务人民群众的基层平台。2012年,我们结合“发扬传统、坚定信念、执法为民”主题实践活动,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干警“进信访、下乡镇”实践锻炼活动,共组织十余名青年干警到天星镇、河东乡开展为期一个月至三个月的短期学习锻炼,收到了明显实效:一是群众观点明显增强。做到了在思想上尊重群众、感情上贴近群众、工作上依靠群众、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;二是群众工作能力明显提升。积累了群众工作经验,提高了与人民群众沟通、交流能力,处理人民群众诉求的能力;三是主动倾听民声、收集民意。让“进信访、下乡镇”活动成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;四是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。广泛开展为民服务活动,积极参与“大接访”、“大走访”、“大下访”等活动,并运用所学知识为群众排忧解难。

五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检察机关的核心价值追求
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和核心价值追求,司法机关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,政法机关要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因此,检察机关必须以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,强化法律监督,维护公平正义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要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“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,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,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,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”讲话精神,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,始终立足于人民群众的权益保护,始终立足于强化法律监督和强化内外监督,将保护公民合法权利和打击违法犯罪相结合,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,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。

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,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。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,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,重点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,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。依法履行审查批捕、审查起诉和侦查监督职能,积极参与打黑除恶、“两抢一盗”、“清网行动”和禁毒等专项整治行动,坚决打击黑恶势力、严重暴力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、环境污染和抢劫、抢夺、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。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,当宽则宽,当严则严,宽严相济,区别对待。高度重视未成人犯罪检察工作,进一步推广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工作,健全法律援助、亲情会见、分案起诉、诉前引导、案后帮教等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制度,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,坚持和发展好“枫桥经验”,完善矛盾纠纷排查、预警、化解和处置机制,加强执法风险评估预警、法律文书说理、申诉案件公开审查、检调对接等工作,依法运用刑事和解、民事和解、量刑建议、不批捕、不起诉、附条件不起诉等措施,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,把矛盾化解在最初环节、化解在基层,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根基。

要坚持对腐败案件的“零容忍”, 集中查办一批事关民生民利、事关经济发展、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。要在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指挥下,发挥侦查一体化和案件线索集中管理机制的作用,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,重点查办涉及农民利益、关乎农业发展、影响农村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,保障农村改革发展顺利推进。坚持“打老虎”与“打苍蝇”并重, 以落实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—2017年工作规划》为契机,以开展专项工作为突破口,既抓好大要案的查处,彰显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,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,又紧紧抓住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,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,通过办案保障民生,改善民生,让群众看到检察机关查处贪腐案件的效果。

发布时间:2014年04月22日 10:27 来源:共产党员网 编辑:燕妮 打印